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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闭症诊断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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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闭症诊断标准
1、 我国儿童孤独症诊断标准(CCMD—2—R)
自闭症是一种症状学的诊断,依靠医生详细的询问病史和临床现象。
我国现行的自闭症诊断标准为《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》第二版(CCMD-2-R)
CCMD-2-R标准
(1) 通常起病于3岁以内;
(2) 人际交往障碍,至少需具备下列中的两项症状:
a) 极度孤独,明显缺乏社会情绪反应,不能与别人(包括父母)产生正常的情感交流;
b) 不能用注视、表情、姿势或手势进行交往;
c) 不能与其他儿童建立伙伴关系;
d) 对集体游戏缺乏兴趣,不能对集体欢乐产生共呜;
e) 遇到疾病或挫折时,不会寻求支援或安慰;当别人遇到挫折时,也不会主动给予支持或安慰。
(3) 语言障碍,至少需具备下列中的两项症状:
a) 言语发音延迟或不发音,例如不会咿呀学语,可有以手势或其他形式来代替语言交流的倾向;
b) 刻板重复一些词语,与环境和正在进行的活动无明显的联系;
c) 言语的声调、速度、节律、重音等方面异常;
d) 言语的理斛能力明显受损害;
e) 2岁以前言语功能发育正常,但2岁后出现障碍,甚至完全不会讲话。
(4) 兴趣和活动异常,至少需具备下列中的两项症状 :
a) 兴趣刻板狭窄(例如专注日期、广告、气象预报等);
b) 对某种东西特别依恋;
c) 强迫性地进行某种特殊的仪式性行为;
d) 刻板重复的动作和姿势;
e) 对某些东西(如玩具)的非主要部分特别感兴趣,(如对气味、表面感觉、产生的噪声等);
f) 对个人生活环境不愿或拒绝任何变动。
(5) 排除儿童精神分裂症,阿斯颇格综合征,赫兹勒综合征,瑞特综合征。
2、 国际上儿童自闭症诊断标准(DSM—4)
国际上较通行的有两种诊断标准,即ICD-10与DSM-4。
      DSM—4诊断标准
A:包括(1)、(2)、(3)三个领域中总数6项以上。
(1) 社会交往有质的缺陷表现为至少下列之二:
a) 非言语性交流的行为缺陷,例如眼神交流、面部表情、躯体姿势、社交手势等方面。
b) 与同龄儿缺乏应有的伴伴关系;
c) 缺乏自发地寻求与分享乐趣或成绩的机会;
d) 缺乏社交感情相互关系。
(2) 言语交流有质的缺陷,表现为至少下列之一:
a) 口语发音延迟或缺陷;
b) 虽有足够的言语能力,却不能与他人开始或维持一段时间的交谈。
c) 刻板地重复一些言语和奇怪的言语;
d) 缺乏各种自发的儿童假扮或社交性游戏活动。
(3) 刻板、重复、局限的行为、兴趣与活动,表现为至少下列之一:
a) 沉缅于一种或几种刻板局限的兴趣,且注意集中的程度异乎寻常;
b) 固执于某些特殊的没有实际价值的常规行为或仪式动作;
c) 刻板重复的装相行为(如手或手指扑动或扭转,或复杂的全身动作);
d) 持久地沉缅于物体的部件。
B、功能异常或延迟,表现至少下列之一,且出现3岁以前:
(1) 社会交往;
(2) 社交语言的应用;
(3) 象征性或想像性游戏。
B、 并非瑞特综合征或儿童瓦解性精神障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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